新疆首批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效果验收工作完成


(相关资料图)

6月16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获悉,新疆首批22台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效果验收工作完成,装机规模1020万千瓦,增加提升调峰能力228.6万千瓦,进一步提升新疆新能源消纳空间。

煤电机组灵活性调节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新能源发电量占比的快速提升和满足电力系统的调节需求。同时,扩大煤电机组的供热量和供热范围,可以提高煤电机组热效率,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提高系统调峰和新能源发电消纳能力,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规范新疆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验收工作,提升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质量,2022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验收工作规范〉的通知》。《规范》要求,验收工作按照企业自行组织机组试运行、电力调度机构安排机组试验时间、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机组性能试验、国网新疆电力开展效果验收、验收认定未达到效果及时整改、验收效果公示等程序开展。自治区电力管理部门、电力调度机构对灵活性改造煤电机组实行动态管理。

据国网新疆电科院能源技术研究所所长李伟介绍,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通常指火电机组的运行灵活性,即适应出力大幅波动、快速响应各类变化的能力,主要指标包括调峰幅度、爬坡速率及启停时间等。

此次全疆首批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效果验收工作主要针对最小技术出力、一次调频性能、AGC性能、AVC性能、发电机进相性能进行综合评价,国网新疆电力遴选了锅炉、轮机、热工、电气等专业2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在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机组改造实施、自验收、调峰能力认定试验的基础上,通过查阅技术资料、试验报告、运行曲线等方式,从机组安全、电网安全、经济节能三个方面开展现场验收初评价。

“十四五”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明确了两批次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将完成2550万千瓦煤电机组改造工作,预计可提升系统调峰能力570万千瓦。

下一阶段,国网新疆电力将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煤电企业的沟通协调,总结首批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效果验收工作经验,支撑做好后续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验收工作,助力新疆电力行业向清洁低碳转型。(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 张斯文、李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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